解决管理冲突的策略(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解决管理冲突的策略(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汤南琴 2025-10-24 数码 1 次浏览 0个评论

不论国际冲突如何开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冲突通常表现为敌对、利益冲突和误解。管理和解决冲突问题的关键不是选取某种特定策略,而是如何将不同的策略统合、分阶段实施、并纳入一种复杂的方法中。

冲突和解及冲突管理的内涵

何为冲突和解?冲突和解要求的不只是战争威胁的消除,更多的是要求解决一些重要的未决问题,要求建立紧密的经济和社会纽带,以及政治体制和价值观的基本兼容。和解不是一个随机的过程;和解更可能在某些条件下发生。和解的路径需要战略动机、期望互惠对等、对国内支持和平进程力量的动员,以及和解协议的签署和实施。这些条件在冲突持续一段时间后更有可能形成。

冲突管理是一个通用术语,意指确保冲突可控的举措。它可能意味着阻止军事升级(比如,使用或发展武力、部署新型武器、将现有武器在前沿部署)或者政治升级,这种政治升级将使冲突蔓延至新的区域或者牵涉新的参与方。

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在戈尔巴乔夫领导下,苏联外交政策彻底转变

冲突管理不是灵丹妙药。即使是最复杂且协调最佳的战略也可能因多重原因而失败。目标领导人可能对信号视而不见,错误估计合作或冲突的成本与风险,为了其他外交或国内目标而避免冲突或解决冲突;或者单方面认为冲突的持续有利于国家或政治利益。试图缓解紧张局势的领导人可能错误估计他们的提议对选民的影响。许多冲突根本无法缓和,更不用说解决了,因为领导人对于自己的政府或军队没有足够的权威或者完全的把控。他们担心,一旦自己显示出软弱或者妥协的话,情况就会失控;或者他们认为,推动和平的举措所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大过保持现状的风险和成本。

冲突和解的条件

冲突的解决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取得军事胜利后达成的,这种和解使得胜利者或胜利者的盟友能够重建失败方的制度;另一类是以前致力于对抗的政体在无人胜利的情形下的政SgKFbjQO75duaK1JnEtUkw==治和解。前一类冲突强调了民主政府、跨国机制和规范的积极作用;后一类冲突更重视国际和单元层面的结构性制约因素与所谓总体威慑的有利后果。

对冲突和解的第一个解释是国家实力的下降。自冷战结束以来,实力变化开始引起理论家的关注,现实主义者试图从苏联实力下降的角度来解释戈尔巴乔夫领导下的苏联外交政策的彻底转变。他们认为,苏联从阿富汗撤军、东欧的“解放”和接受单方面武器条约,都是为了控制衰落而进行的理性尝试。实力下降的国家更普遍地试图通过外交或者脱离接触来控制这种变化。

对冲突和解的第二个解释是成功的总体威慑战略。这是旨在阻止军事挑战的长期战略。意图威慑方尽力长期保持有利的军事平衡,或者至少有足够的军事实力使意图挑战方相信,诉诸武力的风险高或者代价高。总体威慑的成功取决于绝对的军事实力;在某些冲突中,它要求保持对己方有利的军事平衡。同直接威慑一样,总体威慑需要展示运用实力的意愿,一旦被挑战,这种意愿会被可信地传达给意图挑战方。威慑因此具有一种重要的心理—政治因素,这种心理—政治因素同物质实力有关,但绝不等同于实力。

对冲突和解而言,实力下降和威慑成功至多只代表了必要的但不充分的和解条件。领导人的愿景、具体的目标及其对所面对的制约与机遇的认识为和解的形成提供了更有力的说明。最终,必须通过理解思想、情境和政治的复杂相互作用来理解和解如何发生。

冲突和解的路径

在下列情况下,领导人将考虑实施和解的外交政策:他们期望改善与对手的关系以获得重要的国内和国际利益,或者防止国内和国际的重大损失;他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对手将对他们的和解姿态做出正面的回应;认为动员足够的国内支持且实施和解是可行的。第一个条件最为重要,因为它涉及和解的动机问题。第二个、第三个条件与可行性有关。希望从和解中获利的领导人不会轻易尝试,除非他们认为有成功的机会。成功首先取决于对手的反应;双方都必须合作以缓和或者解决冲突。领导人必须在国内有权威性或者获得支持,以保障政策的执行与可持续性。

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在埃以冲突和解中起关键作用的埃及前总统穆罕默德·安瓦尔·萨达特

在达成和解的过程中,有三个影响因素。主要触发因素是冲突一方的领导人承诺要进行国内改革与调整。第一个调节因素是领导人对于冲突结果的认识。当领导人认为冲突已经失败时,他们更可能采取和解的外交政策。第二个调节因素是期望互惠对等。如果领导人相信对手会接受,且不会利用他们的提议谋取单边利益的话,可能提出和解性政策。在许多敌对关系中,领导人担心,如果他们表达了对和解的兴趣,或者做出任何让步,就可能被对手视为软弱,招致更加咄咄逼人的政策,而不是换来互惠对等的姿态或者让步。鉴于和解失败后国内外的高昂成本,领导人只有在认为政策会获得回报时,才可能追求和解政策。除此之外,若领导人认为应对国内外劣势的最佳途径或者惟一途径是与对手合作,也可以促成和解。

上述两个达成和解的途径在英法和解、埃以和解、东西方和解中至关重要。但除此之外,无疑还有其他途径,如对第三方的共同恐惧。这条途径在1905年到1914年的英法关系中发挥了作用,也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美和解中发挥了作用。经济因素可能也很重要,如联邦德国实行东方政策时期的两德关系,但非根本性因素。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即领导人如何对和解倡议做出反应。和解要求双方对等。对手必须有积极的回应,向倡议发起者保证自己对和解的兴趣,双方必须共同合作,解决彼此间悬而未决的分歧,使新的关系制度化。对等是基本的,但并非不可或缺,如苏美关系的发展所显示出的那样。

冲突管理的战略

通常来说,冲突管理战略需要时间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总体威慑的目的是长期阻止对手把使用武力作为可行的选项;直接威慑是在挑战似乎可能发生或者迫近时阻止对手使用某种武力。理想来说,两种威慑共同作用不仅能阻止挑战,而且能使对方领导人认为,军事选项是无用的,其国家和政治利益最好是通过某种和解来实现。如果威慑成功的话,威慑就不仅能防止武装冲突,而且能促使对方寻求和解。增信释疑和外交需要时间,但有可能迅速产生结果,但这种结果只有当国内或国外的局势发展为冲突解决铺平道路时才有可能。

当对方领导人不接受或者害怕抓住橄榄枝的后果时,即使最复杂、最巧妙的冲突管理或解决战略也可能失败。当对方愿意妥协时,即使不那么复杂、不那么巧妙的战略也可能成功。具备了解决的成熟条件,冲突可以解决;相反则是条件不成熟,冲突无法解决。

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英法协约》(Entente Cordiale,1904年)是英法和解的基石(图为当时的电影海报)

胁迫性战略(威慑战略)。威慑是一种既危险又不可靠的战略。从理论上看,威慑是赤裸裸的“机会”论。这种机会论认为,对手总是在寻求机会获利,只要发现机会存在,对手就会猛扑上去。因此,这种理论把施加不可接受的成本的可信能力视为阻止挑战的最佳方式。当领导人感到绝望时,哪怕军事平衡不利于己方,他们也可能诉诸武力,且没有理由怀疑其对抗的决心。从实践上看,威慑的成功实施可能面临许多障碍,这些障碍源自认知偏差和启发性理论的歪曲效应,源自移情的政治和文化障碍,以及威慑方和潜在挑战方设定和解释信号的不同认知参考系。如果威慑政策未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使禁止的行为对挑战方来说更具吸引力,或者使要求的克制在胁迫情况下不那么有吸引力。

好的冲突管理战略应该建立在关于侵略的性质和起因的成熟理论基础上。威慑理论没有做出这样的尝试,它通过假定对手之间存在的明显敌意和其中一方领导人有侵略另一方的愿望,巧妙地解决了侵略起因的根本问题。威慑进一步假定,这些领导人采取侵略行动时,无论政治上还是战略上,都毫无顾忌,只要他们看到了对手承诺政策中的弱点所提供的机会,他们就会采取侵略行动。威慑理论想当然地认为领导人都会进行成本估算,且得出结论:领导人在面对更强的对手捍卫自己的可信承诺时,不会发起挑战,至少不会发起不可逆转的挑战。然而,弱势一方挑战强势一方的冲突事例很多。

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玛格丽特·撒切尔在阿根廷入侵福克兰马尔维纳斯群岛时采取的是虚假的增信释疑战略

威慑可能加剧敌对方领导人诉诸挑战或者使用武力的压力,可能通过鼓励防御方对其谈判声誉的过分关注而加剧冲突,也可能通过鼓励领导人将模棱两可的行动视为需要回应的挑战而激化冲突。这三个过程是敌对国家之间局势紧张、彼此误解和恐惧的重要促成因素,且指向了威慑最大的长期威胁:它倾向于使对手的最坏期望自我实现。误解和紧张都是由威慑引起的,叠加在导致各方分裂的实质性问题上,使得这些冲突更为严重,也更难管理,更不容易解决。由于威慑可能无效、不确定且具有风险,所以它必须辅以其他冲突管理的战略。

增信释疑战略。增信释疑战略需要防御方向潜在挑战方传递出他们的善意。他们必须尝试减少导致紧张关系升级至战争的恐惧、误解和不安全感。增信释疑试图减少挑战的预期收益,增加合作的预期收益。即使当领导人认为冲突不可能解决时,依然能够通过避免意外或误判的战争来奉行增信释疑战略。

在推行宏大的增信释疑战略中,领导人尝试通过彼此减少冲突升级的行动和在实质问题上的谈判,来改变冲突的轨迹,促成合作。他们可能从单边和不可撤销的让步开始。他们可能尝试形成非正式的“竞争规范”,来调解他们的冲突,减少误判升级的可能性。也可能尝试通过非正式或者正式的外交手段,来建立信任、降低不确定性、减少误判战争的可能性。

同威慑和胁迫战略一样,增信释疑战略的成功实施也必须克服战略、政治和心理的障碍。不管怎样,这项战略是构成解决长期争斗的一个重要部分,可以被有效运用。常见的增信释疑战略有以下几种形式:通过对等的增信释疑、通过“不可撤销的承诺”的增信释疑、通过自我克制的增信释疑、通过竞争规范的增信释疑、通过有限安全机制的增信释疑、通过交易的增信释疑。

外交战略。外交是管理与解决冲突的第三个通用战略。长期以来,在冲突管理领域,外交一直被视为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没有外交就不可能缓解和解决国际冲突。即使采取单边行动也要解释和说明其想要达到的效果。它们很可能是行动的开始,就像通常在增信释疑战略中的行动一样。它们要求后续行动和外交,从成功的破冰走向实质性成就。

外交更多的是历史性的,而不是概念性的,提供了对特殊形势的洞察力。当战争、其他形式的暴力、军备竞赛和威胁性部署已经被证明适得其反(并且普遍被认为适得其反时),外交也更可能富有成效。

冲突管理的总体思维

管理冲突的任何复杂战略都必须将威慑、增信释疑和外交三者结合起来,因为严重冲突的所有原因或表现都是彼此相关的。政策制定者的关键任务是,弄清他们要解决的冲突的起因,管理冲突的何种战略与这些起因有关联,以及如何协同运用这些战略。

冲突产生自两个基本的人性冲动——欲望和精神——以及恐惧的强烈情感。在国际冲突中,欲望在追求物质福利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精神指人类对自尊的普遍追求,一般通过在同辈群体或社会所重视的活动中的出色表现来实现。恐惧也是一种强大的动机,以至于理智失去了对欲望和精神的控制。行为体都担心自己的能力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赢得或保持自尊,或许还担心自身的安全。

管理和解决冲突的三个通用方法针对的正是这三种冲突的起源。这三种方法可能缓和这三种起因产生的紧张局势,但是在缓和的过程中,可能加剧其他紧张局势。威慑和胁迫这两种方式都依赖军事行动来约束或者胁迫对手,同时激起了目标领导人的恐惧与敌意。增信释疑和外交加剧冲突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排除其加剧冲突的可能性。

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非正式外交,如普格沃什论坛,也可以提供信任优势

意图管理或解决冲突的领导人必须相应地了解造成冲突的可能起因,对这些起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评估,并决定解决这些起因的顺序。在一些冲突中,对根本起因的成功解决使得连锁原因或现象的解决变得容易。有时在处理主要原因之前处理次要原因会更有效。

首先解决哪种原因并没有一般的原则。机遇决定着战略。领导人应该以他们对哪种原因最容易解决的判断为指导。这些判断从不是科学的,但是反映或者应该反映政治上对冲突原因的理解、对解决办法的开放态度,以及启动和解进程的所有条件。

不同起因的冲突的解决应该运用不同的策略。精神和恐惧这两个起因更受关注,因为以追求物质富足的方式体现的欲望,自18世纪后期以来,从未成为大国冲突的主要起因。敌意可能是一种冲突来源,更多时候,敌意是冲突的后续影响。

将威慑、增信释疑和外交结合起来的冲突管理战略是一项必要的但又困难的任务。这些战略的成功面临许多的障碍,无论是单独实施,还是集体实施。在不同的战略、政治和心理条件下,没有任何单一的战略适用于所有的事例。无论如何,对每项战略的局限性、各自的优势与劣势及其互动作用保持敏感是管理和解决冲突的第一步,接着才能防止冲突升级到危险的程度。

摘编自《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 北京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王宇璇

转载请注明来自德立,本文标题:《解决管理冲突的策略(避免战争 缔造和平冲突管理及其化解策略)》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