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一年生育险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待遇)

交了一年生育险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待遇)

邶蕊珠 2025-10-23 理财 4 次浏览 0个评论

生育保险待遇依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03 年 11 月 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79 号公布 2019 年 1月 2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94 号修改)

第十条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增加产假 60 天。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

(三)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费用;

(四)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

(五)治疗本条第二款范围内的并发症的费用。

用人单位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在产假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因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和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施行手术的单位承担并发症医疗费用的除外。

本条第一款费用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 50%。

株洲市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内容参考:

一、生育保险待遇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涵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政策报销;生育津贴用于补偿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申领条件

参保要求:女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从缴费次月起生效),且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灵活就业人员仅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符合政策: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准生证等相关证明)。适用对象:参保女职工(含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未参保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三、申领材料

基本材料:生育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需提前在医保平台确认)。特殊情况附加材料:失业女职工需提供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男职工申领需提供配偶未参保证明、结婚证等。

四、申领流程

线上申请:通过“株洲医保”平台或单位医保网厅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最快10天到账。线下办理:个人可携带材料至株洲市民中心C2区1137、1138窗口提交;单位代办由单位医保专管员统一申报(产后6个月至1年内办理)。

五、生育津贴计算与发放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正常产假158天,难产、多胞胎等可增加天数。发放时效: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到账(部分区域如茶陵县需20个工作日)。差额补足:若津贴低于个人工资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

六、特殊情况说明

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申领一次性补助金3100元。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产后6个月内提交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报销。灵活就业人员仅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连续参保满180天。

建议根据最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确保权益落实。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进一步咨询。

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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