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简介(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刘安简介(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韩桦 2025-09-30 科学 3 次浏览 0个评论

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2021年12月4日,“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颁奖晚会”在内蒙古电视台成功举行,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二级警长刘安。组委会的颁奖词:守一座山,护一片林,你用22年的美好青春,书写着人们难以想象的生命日记。你的坚守,令盗猎者无处躲藏,使盗采者梦断当场,法律的威严深深地烙在大兴安岭上。你是兴安岭的一颗松,青松挺且直。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恩和哈达,是内蒙古最北部的镇。极端最低气温-58℃,全年有9个月是冬天。这里没有常住人口,只有镇政府、派出所和森警部队。恩和哈达派出所就是其中之一,距离额尔古纳河300米,河对岸就是俄罗斯。50万公顷的辖区,142公里边境线。一座营房,一辆警车,七个人,是恩和哈达派出所的全部,刘安在这里坚守了22年。

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派出所成为我真正意义上的家

1999年,刘安被选调到恩和哈达派出所工作,有很多年他的生活都是:夏天,背上水桶驮水;冬天,去河里刨冰做饭。艰苦的环境刘安没有退缩,22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每一个角落,对辖区的每一片山林、每一处沟壑,他都了然于心,对那片森林有着说不清的眷恋。

22年里,刘安有大半的时间驻守在派出所,特别是冬季,非法盗猎活动比较猖獗,他更是寸步不离这片林区。

2011年12月8日,内蒙古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发生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刘安和同事冒着零下五十摄氏度的严寒,一连追了九天,终于让盗猎分子落网,收缴国家一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紫貂6只,国家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雪兔2只。

2011年6月,北部原始林区发生森林火灾,刘安和同事勘查完现场后,突然同事发生休克,刘安用了两个多小时将同事背回了营地,把同事从死亡线上拖了回来。

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茫茫山岭上,原始林区中,刘安用脚步丈量着这里的山山水水,见证着绿水青山的变迁,做 “两个屏障”的忠诚卫士,保卫祖国北疆最亮丽的风景,他用22年的美好青春,书写着人们难以想象的生命历程。坚守,在这里就是最崇高的精神。

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2019年,刘安获得内蒙古政法系统英雄模范称号,获2019年度公安部“最美基层民警”提名奖。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2021年11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刘安“北疆楷模”称号。

文字整理:赵莉丽

编 辑:戴紫君 魏汉中

校 对:张佳良 帅永强

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大兴安岭的守卫者——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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