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组织的责问方式有哪些(问责要问责并用)

对党组织的责问方式有哪些(问责要问责并用)

蔚玄穆 2025-09-27 科学 1 次浏览 0个评论

据3月31日《兵团日报》报道,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1月7日,七届兵团党委第四轮巡视对1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视。从这次巡视反馈情况来看,一些单位(部门)党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依然存在。

对党组织的责问方式有哪些(问责要问责并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通常理解“问责”一词,都是把“问”作动词,“责”作名词,意为追问责任。当然“问责”一词还有另一种解释,就是“问”与“责”相互并列都作动词,“问”即“责问”“责”即“问责”。

为什么要把“问责”一词拆开来说呢?原因在于“问”和“责”不能“哪头轻哪头重”,必须共同发力才能发挥问责的利器作用。比如有的问责方式“雷声大雨点小”,只是停留在“问”上,而没有深究问题干部的“责”,出现了“问而不责”的现象,让制度成了“稻草人”;有的是问责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不分青红皂白,“不听解释”,不问干部做了什么、有没有及时补救,而是“一棍子打死”,出现了“责而不问”的问题,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无论是“问而不责”搞一团和气,还是“责而不问”搞“一刀切”,根本原因在于问责的方式过于简单,要么是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要么是问责方式过于任性,造成“无辜”干部躺枪。因此,要破除这一问题,就要将“问”和“责”结合起来,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充分释放问责制度效能。

“问”是问责的前提。一直以来,无论是“小官巨腐”现象的产生,还是“塌方式腐败”的酿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体责任缺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以致养痈遗患、积重难返。之所以要强调“问”的作用,原因就在于直指问题实质的“问”,能帮助干部认识错误、纠正偏差,这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当问题还处于萌芽状态时,先以“责问”的方式给予指导和纠正,可以防患于未然。但时下还存在一种现象:有些地方和部门为保持一团和气,即便有些干部犯了错,也是搞搞形式主义,指出点问题,分析利弊后就再无下文,不痛不痒。如此作为就是把“爱护”用错了地方。什么是爱护?严管才是厚爱,放任自流只会助长问题干部的嚣张气焰,致使小错变成大错,最终会害了他们。只有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才是对干部的真爱护。

“责”是问责的关键。在问责的过程中,惩处失职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不能乱问责,也不能问错责,比如因洗澡迟接巡查组电话访谈,被给予警告处分;教师假期自费聚餐,被纪委通报批评……这样“粗线条”的处理方式,只会让被问责干部心里有结,让其他干部感到不公。问责是管党治党的手段,是手段就得讲究运用水平。所以,对于该承担责任的干部,要追究其主体责任,不留情面,不搞特殊,同时要给予干部纠错的机会,建立健全问责与容错纠错协同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绝不乱打问责的板子,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相信有了制度保驾护航,会大力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促使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敢于担当,把工作干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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